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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国之大者” 答好民生考卷 为打造人民生活福地贡献力量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十六期 作者:李晓波 发布时间: 2022-09-02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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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宁夏赛区选拔赛决赛现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着眼宁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将“共同富裕战略”列为“五大战略”之一,强调“循序渐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并将“打造人民生活福地”作为实现目标的具体部署和实施路径。这些新任务新部署,字里行间洋溢着为民情怀,彰显了自治区党委让“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看得见、摸得着的坚定决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重要民生保障部门,担负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重要政府职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紧密相连,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幸福是‘国之大者’”的殷切嘱托,聚焦“打造人民生活福地”这个着力点,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把就业、社保、增收等急难愁盼问题抓在手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答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民生考卷。

  着力稳保就业,让百姓“饭碗”端得更牢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实现更加稳定更可持续的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规范有序发展”,“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让每一个有就业意愿的人都能通过辛勤劳动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人社部门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全力筑牢民生保障根基。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稳岗位扩就业提技能防失业“12条”,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完善“降、缓、返、补、创、训”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强化就业政策供给,创造更多新的就业岗位,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要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建立宁夏籍毕业生“两个清单”,启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压茬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录等工作,创造更多适合毕业生的优质岗位。完善服务、培训、维权一体推进的农民工工作体系,深化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外出转移就业。加强困难人员援助,继续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对市场渠道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兜底安置。要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政策服务,统筹开展“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高市场匹配效率。细化服务企业招工用工的具体举措,提供常态化用工服务,有效缓解“招工难”问题。加强就业形势和失业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就业失业关键性指标变动,积极化解失业风险。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完善社保体系,让百姓生活“底气”更足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构建更加全面更多层次的社保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社会保障如何、保障水平如何,直接影响百姓“幸福指数”。人社部门必须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百姓生活有“底气”。要深化社保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跟进国家实施步伐抓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研究制定待遇项目规范办法等配套政策,修订完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治疗康复一站式服务体系,提高工伤待遇保障水平。要完善社保制度体系。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全面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探索建立以商业保险为依托的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做好工伤预防培训、宣传、推广工作,加大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要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加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探索深化社银合作、适老化应用,拓展更多服务事项“掌上办”“一网办”“跨省办”。深入推进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扩展人社一体化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应用范围,完善工伤保险即时结算系统功能,积极与人社部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持续提升社保信息化建设水平。

  聚焦居民增收,让百姓“口袋”更鼓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实施共同富裕战略的主要途径,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人社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牵头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居民增收各项任务落实。要拓宽渠道促增收。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行动,深化闽宁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铁杆庄稼保”等政策实施力度,支持进城务工农民、被征地农民等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勤劳致富。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全面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见习补贴等政策措施,帮助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通过补贴资金直补企业,促进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要加强调控稳增收。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价位信息,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扩面,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指导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维护权益保增收。加强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健全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将政府投资项目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纳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监控范围,持续跟踪问效,确保不发生工资拖欠问题。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实现“两清零”“两确保”目标,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收入。

  (作者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何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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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波
【来源】:《共产党人》第十六期